一、活动目的
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规范教师教学行为,提升课堂教学质量。
二、活动日期
3月28日—5月28日
三、活动内容
主要针对学院课堂教学开展督导活动,督导内容如下:
1.教师是否严格执行课堂作息时间。重点督查教师是否提前到岗,是否提前下课。
2.教师是否存在私自调(代)课行为。
3.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。教学资料包括课程教材、教案、课件ppt及其他辅助性教学材料。
4.教师是否严格执行课堂点名制度。
5.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离岗、玩手机、使用手机打电话等行为。
6.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情况。一是教师要合理利用教学资源,主动组织学生听课座次,避免出现前面空几排后面挤成堆的现象。二是教师课堂教学要合理运用各种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,在积极借鉴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法的同时,要注重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和针对性,课堂组织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回,教学方式和方法的变革要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有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和知识的吸收,提高学习效率。三是实训课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加强巡回指导和过程管理,提高实训效果。
四、督导人员组成
督导小组主要由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、系(院、部)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及教务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,共分6个小组。学院领导将不定期参加督导活动,随机督查。督导小组人员分组情况如下:
第一组:邵立新孙杰赵军华李岚施利春
第二组:王海强李晓东王艳红陈燕萍刘靖
第三组:李世明李瑞峰杨霞邵堃熊新国
第四组:李加彦张雪莲夏喜玲高云刘岩
第五组:徐海燕李玉芝柴鹏举张铁头 刘冰涛
第六组:代业勇汤敏骞赵东江胡海涵韩建国
学院教学场地分为6个部分,具体情况如下:
1.一号教学楼
2.二号教学楼
3.三号教学楼汽车实训车间(学院西北门口)
4.四号楼综合楼
5.电教楼汽车实训楼(含附跨)
6.音乐学院实训楼旅烹实训楼机电实训楼(含附跨)
五、督导方式及相关要求
1.督导方式主要有现场督查、监控室督查等。
2.以小组为单位开展督导活动,每组每周负责一部分教学场地,教学场地按周巡回轮换。
3.活动期间检查情况每周总结一次,并及时通报各教学单位。
4.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违反教学事故者,将24小时内给予处理。
5.各教学单位教师如有突发事件不能准时上课,要第一时间告知教务处教务科并及时通知到学生。
教务科电话:69307126。
教务处
2016年3月23日